法院查明,2014年间,王克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闫某实际控制的公司股权转让提供帮助。2014年下半年,王克勤将一张写有被告人张绍霞名字和银行账号的纸条交给闫某,2014年10月24日、2014年11月4日,闫某通过他人向该账号先后两次汇款,共计人民币400万元。张绍霞明知上述钱款系王克勤的非法收入,将该钱款用于归还家庭借款。
对于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的期限,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,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,检察机关应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,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延长半个月。
《13人跨省生产包装假冒茅台酒2.7万余瓶被判刑》法院查明,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6月,王克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孙某任法定代表人的限公司股权转让提供帮助。其间,张绍霞明知王克勤收受孙某的人民币70万元系非法收入,将该钱款用于家庭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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